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以来,我国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财税政策多措并举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只增不减,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整治人居环境。
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从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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