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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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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下午,海南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海口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改革试点,目的在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海南省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个批复同意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的省份,国内首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探索推进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的省份,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大力支持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创新行动。会议指出,为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稳步推进,要上下协力,积极稳妥的实现地理标志保护职能放得下、接得住;要扩面增容,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积极拓展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要提标增效,高质发展,打造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流程标准的升级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推海南地理标志产品更好更快地“走出去”。据介绍,地理标志是国际公认的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提升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试点期间,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仅需向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从而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便捷高效。海南省热带农业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全省已经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件,地理标志商标62件,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全省年产值上亿元的地理标志产品已达17件。为实施好全国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积极探索建立使用核准工作体系,为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区域化品牌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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